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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話匣子打開了,就來講講前陣子發生的故事吧!

以前曾經發表過一篇「行政相驗 -- 看不見的陷阱」,相信有相同經驗的人不在少數!
最近又接到一個民眾相驗的申請。
村長一早跑來說民眾剛從萬芳醫院送回來,趕著要入殮請我盡快去相驗。
於是趁著看診的空檔就前往相驗。

到了家中,我請民眾出示醫院開立的診斷書
唔~~「白血病(血癌)」,那應該沒什麼問題吧!
但突然發現,咦?奇怪了?村長不是說萬芳醫院嗎?怎麼是台大醫院的診斷書?

我心想:「可能村長口誤吧!」

再仔細一看,怎麼出院日期是一個多星期前呢?
家屬解釋說當初因為台大沒有加護病床,因此轉院到萬芳醫院
過了十幾天病危才送回家...

「嗯嗯...這樣聽起來也滿合理的...」

於是要求民眾去向萬芳醫院補開病危出院診斷書,我再開給死亡證明書
民眾連聲說好,並問說:「這樣可以入殮了嗎?」
我說當然可以(回想起來這時候應該要起疑的...)

當天病人家屬就來跟我拿死亡證明書,並說萬芳醫院的診斷書馬上就補過來
我一時糊塗就先給了...
沒想到隔天看診的時候,就有鄉民跑來說聽說那人是自殺的!
「是因為被診斷癌症,想不開就喝農藥自殺了!附近的鄰居都知道!」
我聽到差點昏倒...
以前就曾聽過所裡資深的同事講以前主任曾經有一次行政相驗
給了診斷書才聽說他是自殺的,連忙去把診斷書要回來
之前都是當笑話聽聽,沒想到今天輪到我啦~~~ >_<

於是我連忙打電話去要求病人繳回死亡證明書,請他們改報司法相驗
另外並拜託鄉公所先不要讓他辦理死亡登記
果然一如預料,沒多久就有兩位鄉民代表聯袂找上門啦!
幸好經過我詳細解釋說醫生不能開立自殺的死亡診斷書
也跟他們說了之前另一村的村民的例子(行政相驗 -- 看不見的陷阱
並保證報請司法相驗不會太麻煩之後,他們才總算接受了
後來好不容易向家屬追回死亡證明書,連忙將之銷毀,平息了這場風波...

說來說去,台灣特創的「行政相驗」制度還真是基層醫師的一大困擾啊!
看美國影集「CSI犯罪現場」都還要封鎖現場並重重採證才有辦法判斷死因
我們怎麼可能光用眼睛看就可以確定死因呢?頂多只能確認有無外傷而已吧...
(很多連壽衣帽子都穿戴好了,也只有臉部可看...總不能請家屬脫下來吧?)
幸好這次老天保佑,加上小地方八卦流傳得特別快,不然可就慘囉!

*過沒幾天(6/19)的新聞:
    「大翻案!惡媳文小娟毒死婆婆 非行政相驗自然死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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