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天載女朋友去三芝拜拜
回程的時候一念之差
走一條不曉得什麼阿薩布魯碗糕公路經陽明山竹子湖回台北
悲劇就這樣發生了...

才上去沒多久就看到警察在路邊攔車
跟我說:「哪叫片出來!」啊不是,是「行照駕照拿出來...」
我竟然還天真的以為只是臨檢
(雖然心想「哪有人在這麼偏僻的地方臨檢的?」)
誰知道...他...他竟然掏出來了...一本罰單啦
冷冷地跟我說:「你沒有開頭燈」
哇哩咧...今天太陽大得跟什麼一樣,眼睛都快睜不開了
我只恨遮陽板上面夾了測速雷達沒辦法翻下來
竟然還因為沒開頭燈而被罰...

真是...只能摸摸鼻子認了
誰叫我目啁絀絀沒看到開頭燈的標示...

更嘔的是
警察在開單的時候
一連串沒開頭燈的車子就從我們車旁呼嘯而過
他還跟我說:「沒辦法,我一個人一次只能開一台...」
簡直是故意要害我吐血嘛...嘔~~~  >_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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