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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些日子收到健保局的問卷
其中有一題:「對於健保浮動點值的看法」
不禁想上來發發牢騷。

其實浮動點值本來就是個奇怪的政策,把控制醫療費用的責任全部轉嫁到醫療院所身上。大家都知道醫療費用的上昇是世界的趨勢(隨著高科技產品的誕生,誰還願意只靠醫生問診和理學檢查就下定論?)就姑且把這部份的上升當做因應時代進步的合理且必要的上升吧!其餘部分其實也是反映這個社會的問題所在。

民眾教育不足,一有流鼻水症狀就跑去看醫生拿藥甚至要求打針,難道這種浪費健保局甚至教育局(眼光放遠一點,國中的健康教育課就可以趁機矯正這方面的觀念了)不該負點責任嗎?
而且就算我們苦口婆心教導民眾感冒可以先在家休息,如有較嚴重的症狀再看醫生,但只要報紙或電視上的一則新聞提到「有咳嗽症狀不宜輕忽,要提早看醫生」,我們的努力就全都白費了。難道媒體不需要負責任嗎?如果能夠多報導一些衛教民眾的新聞,而不是報導某些醫院引進最新的xxx儀器之類的廣告意味濃厚的新聞,效果比醫師一個一個勸導要好得多了!

所以呢…後來我在問卷上建議:
1.醫療院所應負一部分責任,所以可以有浮動點值,但應有其下限,如:0.85之類的(總不能要醫院每個都跟百貨公司週年慶一樣打六七折營業吧…),不然為了節省開支,就只能用便宜的藥、便宜的機器、便宜的人力(外籍醫師、沒有專科的醫師)啦!
2.健保局也要負責任,不要每天只顧著核刪醫師的處方就以為節省了醫療資源,多做些廣告教導民眾正確的醫療觀念,甚至鼓勵定期篩檢,提早發現疾病,自然可以節省醫療費用。所以如果醫療費用超過太多,健保局的預算或是年終獎金也該拿出來補貼醫療費用超過的部份。
3.民眾就醫習慣異常的部份,應該停止他的健保身分,讓他自費就醫。之前我曾經向健保局通報過民眾四處掛號重複領取安眠藥(管制藥),希望健保局採取一些辦法,健保局還要我逐一傳真他的就醫記錄,沒想到回函竟然是「確有此事,請下次民眾前來領藥的時候加以勸導!」有沒有搞錯啊?我要是勸得動的話還需要通報你們來處理嗎?
4.這是全民的責任,我一時想不到其他還有什麼比較可行的辦法,請大家一起來想想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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